通姦者被罵討客兄?
問:小珍發現與哥哥通姦的妮妮,在一間廟裏誦經,小珍衝上前去K了妮妮一頓,然後飆罵她「討客兄」;妮妮提出傷害及公然侮辱罪,不討論傷害罪的話;請問小珍說她討客兄會成立公然侮辱罪嗎?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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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何榮╱即時報導】
2014.03.26
「彰化縣和美鎮48歲黃姓女子和胞兄,都經營誦經團,因長期競爭,產生心結。去年中元節,一間宮廟僱請黃姓男子帶誦經團到宮裡誦經時,黃女看到曾與哥哥通姦被抓的劉姓女團員也在場誦經,涉嫌當場飆罵並狠抓劉婦的頭髮毆打,批評劉婦討客兄,沒資格誦經超渡。事後,劉婦提告,彰化地方法院今天依傷害罪將黃婦判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
法官指出,劉婦確實在2009年9月間與黃姓男子到旅館偷情被抓,事後經調解後賠償和解,黃女批評婦人私德不檢,會使超渡誦經功用大打折扣,雖有打擊黃男生意與羞辱婦人之嫌,但通姦是事實,黃女依事實評論,不構成公然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