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三級警戒–高中生大學生群聚也會被裁罰

近日台灣COVID-19疫情告急,中央防疫中心通令全台各地均進入三級警戒,停止室內五人以上,室外十人以上的聚會,俗稱「禁止群聚」的規定。如果是大學生或高中人,一堆人在室內開生日趴會被處罰嗎?

疫情下的修法-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COVID-19疫情肆虐,有關疫情防治及對人民經濟損傷協助紓困,政府訂有特別條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為了因應疫情變化,政府於中華民國110年5月31日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000052351號令修正公布第 11、19 條條文;施行期間自109年1月15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施行期間屆滿,得經立法院同意延長之。

防疫期間之採購處理方式

COVID-19(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自108年12月以來,在全球肆虐,造成人人恐慌,我國衛生福利部於109年1月15日以衛授疾字第1090100030號公告新增「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目前法令上並定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且針對防疫人員之補助、津貼、獎勵,制定了相關要點、作業須知、津貼補償申請原則等,亦發佈多項補償、紓困振興等辦法,更公告了各式各樣的管控監督、防疫物資、檢疫措施及應遵守注意事項、違法裁罰規範等。

散播COVID-19疫情之不實訊息的刑責

最近COVID-19疫情嚴峻,社群網站有成千上萬討論疫情的資訊,如果都是正確有益的訊息,對於民眾掌握防疫知識是有幫助,但若出現謠言或不實訊息,將會造成民眾不知所措、恐慌。因此,立法者特別針對散播疫情不實訊息者,訂立刑責,要求民眾謹慎發言。

「COVID-19」防疫工作,你我有責!

為杜絕傳染病之發生、傳染及蔓延,我國本已有制定「傳染病防治法」,而為有效防治此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並因應對國內經濟、社會之衝擊,政府亦於去年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除提供受影響產業及其員工相關紓困補貼與振興措施,對接受相關檢疫者提供防疫補償及租稅優惠,並對為反規定者加大處罰措施。

LINE或FB張貼COVID-19疫情訊息請三思而行

COVID-19新冠肺炎(武漢肺炎)流行期間,再次提醒大家,相關疫情訊息,在社群媒體的公共群組發文張貼時,千萬千萬要注意,不確定事不要亂傳,不應該賺的錢不要去賺,國民一起用良知,共同努力防止疫情擴大。

因應COVID-19之強制隔離、宮廟遶境延期問題

關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持續影響人民健康,及對經濟、社會衝擊,近來已制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對於相關補貼津貼發放、隔離檢疫、防疫物資徵調、防疫指揮官之必要應變處置權限、紓困振興措施、及違反規定之裁罰等,作了大略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