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球星的別名能作為商標嗎?
前NBA球星柯比‧布萊恩(Kobe Bryant)在華人世界可說是家喻戶曉,雖然退役多年,仍在國際社會各界擁有相當的影響力,諸如「小飛俠」、「黑曼巴」等外號,在喜好籃球的年輕人世界可說人人皆知。日前有位賽車教練以「Black Mamba」也就是黑曼巴的英文,向智財局申請商標,就遭到柯比的公司提出異議,認為「Black Mamba」就是柯比的別名,豈可申請商標?智財局也認為柯比公司說的有理,申請人不符,一狀告到了法院。
前NBA球星柯比‧布萊恩(Kobe Bryant)在華人世界可說是家喻戶曉,雖然退役多年,仍在國際社會各界擁有相當的影響力,諸如「小飛俠」、「黑曼巴」等外號,在喜好籃球的年輕人世界可說人人皆知。日前有位賽車教練以「Black Mamba」也就是黑曼巴的英文,向智財局申請商標,就遭到柯比的公司提出異議,認為「Black Mamba」就是柯比的別名,豈可申請商標?智財局也認為柯比公司說的有理,申請人不符,一狀告到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