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違法使用笑氣的法律問題
過往「笑氣」未列為毒品管制,因此以前在夜店使用笑氣,似乎無法可管,然而現在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使用笑氣,可是違法的行為。新聞報導,近日員警前往某間汽車旅館臨檢時,接獲住戶反應隔壁房間發出許多吵雜聲音,還有類似打架丟東西的聲響,警員乃前往該房間詢問查看,發現其內有兩支氣鋼瓶,由於笑氣已遭列管,因此將房客帶回派出所,函送環保局裁罰。
過往「笑氣」未列為毒品管制,因此以前在夜店使用笑氣,似乎無法可管,然而現在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使用笑氣,可是違法的行為。新聞報導,近日員警前往某間汽車旅館臨檢時,接獲住戶反應隔壁房間發出許多吵雜聲音,還有類似打架丟東西的聲響,警員乃前往該房間詢問查看,發現其內有兩支氣鋼瓶,由於笑氣已遭列管,因此將房客帶回派出所,函送環保局裁罰。
根據新聞報導,有民眾最近收到的一張交通違規罰單引發網友熱議,因民眾從右側超車遭開罰,此時民眾才驚覺原來機車與汽車一樣不能從右側超車,但觀察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下稱道交條例)第47條第3款「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僅規定「汽車」,看似「機車」不在限制範圍,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根據新聞報導,知名Youtuber代言乙種工業區住宅引發是否廣告不實、與建商共同欺騙消費者等爭議,也讓已在臺灣發生至少數十年以上的乙種工業住宅亂象再度浮上檯面。
最近有則與沒戴口罩被開罰的新聞報導,北投區有民眾遭員警盤查,指稱民眾和配偶二人在車上未戴口罩,原本要各罰最低罰鍰各三千元,然因民眾當然以手機蒐證,激怒員警,故改罰最高罰鍰額各一萬五千元。消息上了新聞後,驚動中央和地方指揮官陳時中與柯文哲,網友也有意見,北投分局隨即解釋,員警只是舉發,真正的處分會由市政府決定。令人好奇,警察真的有裁罰一萬五千元罰鍰嗎?
台北市好心肝診所遭爆開放非一類至三類人員接種 COVID-19 疫苗,民眾在診所外大排長龍,引起軒然大波,究竟好心肝診所為何能取得上千劑疫苗,還提供給「一般民眾」(基金會及診所志工?)接種,其中衛生單位有何疏失?還是耍特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經說要嚴辦,高檢署也指示台北地檢署偵辦。
近日台灣COVID-19疫情告急,中央防疫中心通令全台各地均進入三級警戒,停止室內五人以上,室外十人以上的聚會,俗稱「禁止群聚」的規定。如果是大學生或高中人,一堆人在室內開生日趴會被處罰嗎?
診間暴力行為時有耳聞,雖然刑法本來就有規定傷害罪、恐嚇罪,仍讓醫事人員感到心慌,醫療法近年來比照刑法的妨害公務罪,增訂了《妨害醫療業務罪》,就是為了處理這種暴力頻仍的現象。
有一家夜市海鮮燒烤攤要應徵「工讀生」,廣告內容寫著:「薪資以顏值計算 」!這樣可以嗎?
到法院濫訴告別人的人,難道都沒事嗎?被別人濫訴而跑法院的人,可以請濫訴的原告賠償嗎?民事訴訟法終於有新修正的規定上路!
實際上,高速公路內車道是「超車道」僅能供「超車」使用!在不塞車的情況下,亦僅能供高速車輛行駛。因為若超車道被龜速者違規佔用,經常會造成高速公路後方車輛無法超車或順暢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