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償債務之贈與問題

BOOPEE  

問:富家子楊光從小不務正業,貪圖享樂。某日,楊光貸款一千萬元買輛跑車樂活,,後來因為繳不出一千萬元的貸款利息,向老爸楊煎求救。寵子有加的楊煎,二話不說,馬上幫忙代償債務一千萬元。隔年,楊煎先生收到國稅局要求補繳贈與稅的通知,楊煎先生一頭霧水,怎麼回事呢?

 

答:

楊煎先生疼子有加,人之常情。不過,在幫忙兒子代償債務時,要先瞭解贈與稅的相關規定。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規定:相關財產之移動,在請求權時效內無償免除或承擔債務者,其免除或承擔之債務,以贈與論,依規定課徵贈與稅。另外,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7條規定: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為贈與人。再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2條規定: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二百二十萬元。

綜合上述稅法規定,楊煎無償代償該一千萬元債務,乃無償承擔該一千萬元債務,雖非直接贈與楊光,但是仍以贈與論。依法每年有二百二十萬元的免稅額,超過部份應申報贈與稅,楊煎因為未申報上述贈與稅,才會收到國稅局的補稅通知。

俗話說:「寵豬夯灶,寵子不孝,寵某吵鬧」!下次楊煎幫兒子買房子前,不要忘了國稅局在注意您楊先生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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