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wan-pet-trust-slider

【台灣寵物信託】

珍愛每個生命,真愛永不止息,讓專業團隊來延續您的寵務。

毛小孩們不僅是帶來歡笑、感動的小天使們,更是我們最重要且珍貴的家人。不論何時,他們都無條件地給予我們最真誠的回應、最溫暖的陪伴,人生旅程,有他們的相伴而感到滿滿的溫情與幸福!

毛小孩們獻出一生陪伴,當他們的最終來臨時,我們必然會妥善安排,留下思念,不留遺憾。

但倘若明天變成下一生的是我們呢?沒了我們的相伴?他們怎麼辦?誰來陪他們玩耍?誰來帶他們散步?誰來注意他們的營養? 誰來照護他們的健康?

【台灣寵物信託】 - 就是這個問題的答案

【我們的目標】- 為寵物提供終生照護

參考並採用日本及美國成熟的寵物照護規劃方式並提供一站式專業整合服務,致力於協助每位用心愛護毛小孩的爸爸媽媽們,解決主人往生後,毛小孩無人照護的問題,讓毛小孩們能夠在失去主人的未來餘生歲月,也能有個安穩舒適的環境,繼續快樂的生活。

【我們的第一步】 -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

提供專業的遺囑與信託服務,讓毛小孩得到完善照護:

1.協助訂立專業且完善的寵物遺囑服務:

我們的專業團隊採用日本及美國成熟的寵物照護之規劃評估方式,為您的毛小孩提供各項照護方面的評估,例如:毛小孩的健康需求、飲食需求、運動需求、住宿環境需求、清潔保養需求、餘命評估等。在進行全方位的評估後,我們會列出後續所需的費用與項目,並事先讓您了解後續毛小孩的生活環境與照護方式後,協助您訂立為其量身打造的遺囑,可由我們專業團隊作為您的遺囑執行人,我們會在您離世之後,確實將毛小孩們交由我們委託值得信賴的寵物醫療機構、寵物照護機構進行最完善的照護,也會定期監督、檢視您的毛小孩生活品質及需求,確保他們未來的生活一樣能無憂無慮,且隨時為毛小孩們做貼心調整。

2.協助簽訂專業且可靠的寵物信託服務:

我們的專業團隊會協助您與信託管理機構簽訂寵物信託契約,即由我們協助評估毛小孩後續各項生活所需的費用後,確認需信託之財產數額,再由我們擔任信託監察人,以確保您指定的照護寵物之受益人有依指定的方式為您的毛小孩進行妥善的照護,而在核定有妥善照護之事實後,我們會請信託管理機構將照護所需的費用定期撥款與受益人,使您的毛小孩能夠有最完善的照護與生活品質。

【您的寵務,我們的任務】

毛小孩們是天使,對毛小孩們而言,我們也是天使!如同毛小孩們用終生愛我們一樣,身為家人兼主人的我們,也該照顧他直至他的一生圓滿,台灣寵物信託服務,讓您無須擔心毛小孩們無人照護的問題,透過我們專業團隊的幫助,延續您對毛小孩的愛!

台灣寵物信託/ 寵物遺囑 1

【行政】寵物美容定型化契約新制的法律議題

隨著飼養寵物的人越來越多,也帶動了寵物美容產業的蓬勃發展。然而,隨之而來的消費糾紛也逐年增加,從最常見的毛髮修剪不滿意,到嚴重的寵物受傷甚至死亡,種種爭議往往因缺乏明確的規範而陷入各執一詞的窘境。為此,農業部與行政院消保處制定了《犬、貓美容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於2025年5月正式上路。然而,這項新制的施行,在現實層面上,卻引發了諸多爭議,包含:寵物異常傷亡如何妥善處理、逾時定義不明、契約需填身分證字號可能造成個資外洩、包月收費逾一萬元要求業者要銀行信託等等問題。

Read More »
台灣寵物信託/ 寵物遺囑 2

【行政】寵物醫療用藥之法律爭議

近期,寵物醫療用藥的爭議鬧得沸沸揚揚,台灣長期存在「藥事法」與「動物保護法」間的法規扞格,使得獸醫師在臨床診療時面臨嚴峻的用藥合法性問題。原訂於2026年7月1日上路的《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因其管理邏輯與臨床實務的脫節,引發了獸醫界與飼主的高度焦慮,最終迫使主管機關宣布暫緩實施。

Read More »
台灣寵物信託/ 寵物遺囑 3

【民事】情侶共有的寵物可以分割嗎?

情侶在感情甜蜜時,常會共同領養或購買寵物,在未結為連理前共同扶養「毛小孩」作為承諾彼此共同未來的象徵。然而,當兩人感情生變後關係劃下句點,「毛小孩」的權利歸屬就成了問題,寵物固然在法律上仍然是物,但可以要求「共有物分割」嗎?

Read More »
台灣寵物信託/ 寵物遺囑 4

【行政】貓咪也需要像狗狗一樣去打晶片登記嗎?

家中有養寵物的人,大概都知道要帶狗狗去獸醫院做晶片登記,但是如果家中養的是貓咪,很多人就不確定是否也需要帶去打晶片、作登記了,自民國114年1月1日起,貓咪就被納入強制寵物登記,根據相關法規,未辦理者最高可罰新台幣1.5萬元,以強化飼主責任。雖說施行日緩衝至民國115年1月1日,但年關將近,如果沒有在明年之前完成貓咪的晶片登記,就有可能遭到高額罰款…

Read More »
台灣寵物信託/ 寵物遺囑 6

【刑事】有人惡意傷害我的寵物,我能夠怎麼做?

如果發現自己心愛的寵物被別人毆打、虐待,甚至殺害,身為寵物飼主,自然會非常生氣,勢必要向對方討個說法。一般民眾的第一個想法通常都是會向對方要求賠償,但依據我國過往的法院實務見解,將寵物視為動產,依據民法第184條,加害人僅需賠償「財產損失」,法院通常只會依寵物的市價判定賠償金。不過近年來,已經有法院漸漸承認寵物與主人間情感的密切關係,修正過往的看法…

Read More »
台灣寵物信託/ 寵物遺囑 8

【刑事】飼主把寵物交給動物收容所算是棄養嗎?

前新竹市長養過的市犬「棕棕」,近日遭爆料已經在四年前被送到新竹動物收容所,遭網友質疑前市長林智堅此舉是否構成「棄養」?依照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3項的規定:「飼主飼養之動物,除得交送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收容處理外,不得棄養。」,明白指出飼主不得棄養寵物,除非是交給法規允許的動物收容所。當然也不是說只要飼主把寵物帶到動物收容所,收容所就一定會收下,各縣市收容所都有自己的內規,避免有過度收容,影響收容環境的情形。

Read More »
台灣寵物信託/ 寵物遺囑 9

【刑事】不可不知的動物傷害罪

現行刑法於第277條、第278條規範有普通傷害罪、重傷害罪,刑度分別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很多人常常忽略,現行動物保護法其實也有傷害罪的規定,只是保護客體不是自然人,而是脊椎動物,若是重傷害動物、殺害複數動物者,均可能有刑事責任,最近就有不少新聞提到有雇主拖行寵物、拿拖鞋打寵物,認為此部分均涉及虐待,應論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等語,這是否正確呢?此類動物傷害罪、殺害罪的規定,在毛小孩眾多的社會中,和一般刑法規定類似,可說是民眾都應了解的法律常識。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