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藥停看聽

Boopee宜蘭之旅

  有對經營養鹿場的夫妻兼賣藥,他們將磨成粉的鹿茸加入可壯陽的西藥裡面作成壯陽的鹿茸藥粉,還作了同樣能壯陽的龜鹿二仙膠藥酒,他們明知賣藥須取得主管機關的許可,在未取得許可的狀況下,販售給對房事較為力不從心的男性朋友,夫妻倆皆遭南投地院依違反藥事法判刑,且還要付給國庫一些錢。
  藥事法所稱的藥品,係指載於中華藥典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之其他各國藥典、公定的國家處方集,或各該補充典籍之藥品;製造藥品,應將其成份、原料藥來源、規格、性能、製法之要旨,檢驗規格與方法及有關資料或證件,連同元為合中文標籤、原文和中文仿單及樣品,並繳納費用,申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查驗登記,經核准發給藥品許可證後,始得製造。倘若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所含有效成分之名稱,與核准的不符、將他人產品抽換或參雜、塗改或更換有效期間之標示者,皆屬於藥事法所稱的偽藥。他們製造、販賣偽壯陽藥粉和藥酒的行為,犯藥事法第82條第1項: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老人和在醫院裡的病人或其家屬想必就是最常買偽藥的族群了,老人頭腦不清楚、好騙,而病人及其家屬常病急亂投醫,因此這些人儼然成了偽藥集團的大肥羊,相信應該不少人家中的長輩都曾經買過來路不明的藥粉或黑藥丸之類的東西吧,吃了沒事還好,就當是花錢消災,若裡面含有一些禁藥或重金屬成分損失的可就不只是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