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推車撞破假奶之賠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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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有一個新聞標題這樣寫著:「手推車撞破假奶,逆轉判賣場免賠」。案例大略是一名婦人去大賣場購物,把手推車推上電動扶梯時,因為推車翻覆而撞破隆乳過的胸部,因此向賣場提告,第一審原本判決賠償六十萬元。不過,賣場上訴第二審,法官認為被害人未將推車停正,斜停狀態的推車未能卡住電動扶梯載台的卡榫,法官認為操作不當,判決婦人敗訴,才會出現撞破假奶免賠的芫爾新聞標題。
  依據消保法及民法侵權行為規定,假若賣場未能提供安全的消費環境,而致消費者受傷,是有可能依前述規定,對消費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但是在本案例,法官可能認為該損害,非因環境不夠安全所引起,而是消費者自身使用推車的不當行為所造成,所以說,在賣場跌倒或撞傷,賣場不一定都要賠償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