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社會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
日前發生的北投女童割喉命案,震驚社會,許多人紛紛提出各種刑事政策,例如對於隨機殺人者應處唯一死刑、死刑應盡快執行提高威嚇效果、殺害幼童者至少處無期徒刑,希望以這些措施來消弭社會因為這次事件所引起的恐慌。但就嫌犯在落網後接受訪談的說法,之所以會犯下殺人案,是因為找不到工作、想死,所以才會隨機找人下手。如果這個人是因為想死所以才會殺人,單純提高刑事責任恐怕難以達到嚇阻的效果,若是如此,我們應該採取的作法,與其說是刑事政策,不如說是經濟社會政策。
知名犯罪學家李斯特(Franz von Liszt)曾經說過,最好的社會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而觀察臺灣與日本過去這種隨機殺人案的行為人,絕大多數都沒有工作,如2012年的台南湯姆熊遊樂場命案、2008年日本秋葉原隨機殺人案件,嫌犯當時都沒有工作。正是因為執政者經濟政策失敗,無法降低失業率,造成許多人民沒有工作,整天無所事事,甚至對於人生絕望才會犯下這種隨機殺人犯行,覺得自己死了還要找人陪葬,如果政府能夠讓人民充分就業,降低失業率,並且對於就算暫時沒有工作的人,也積極輔導他找到工作,自然就能夠減少有人因為失業所以對社會絕望,進而犯下殺人命案的機率。
單純提高殺人的刑度,對於本身就已經想死的犯人來說沒有嚇阻效果,與其如此,政府不如把心力放在減少失業人口上面,建設更多的公共工程僱用失業者,減少引進外勞以避免排擠本國勞工就業,這樣不僅能夠降低隨機殺人的犯罪率,也能夠降低失業率,否則只是逞一時之快地提高殺人罪的刑度,卻忽略隨機殺人的犯人多半都是無業者的根本問題而沒有解決,恐怕下一起隨機殺人命案很快就會再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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