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學恒PK李茂生,有道理嗎?
朱學恒多次在網路對台大法律系刑法教授李茂生開砲,近來又因台大校長遴選爭議事件,在臉書上再度訐譙。甚至直指李教授「沒有建樹」、「看不出能力」、「在法律系教書連無罪推定也不懂」、「不知道教出過幾個恐龍」等語,一看就知道是惡意言論,既非事實亦非合理評論。
不少網紅名嘴,經常仗勢高人氣,横衝直撞,肆無忌憚地誹謗他人以獲取高人氣。類似譁眾取寵的網路誹謗言行,不應再鄉愿以對。
為了避免過度限制言論自由,誹謗罪設有免責規定,若對於詆毀他人名譽言論之事,可證明為真實,就不加以處罰。刑法第三百十一條允許在善意發表言論的情況下,有四種情形不受處罰,包含「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然而,出於惡意及陳述不實之言論,難逃誹謗罪責。社群網站發達,為了人氣而膽大出言誹謗他人者,所在多有,身為網紅更應注意自身公益及社會責任。
朱先生說:「台大法律李茂生這種教授說建樹沒有建樹」,實際上,單就李茂生對於台灣的少年法、監獄學、犯罪學、刑事法學、法普教育等建樹,可說無出其右,竟說他沒有建樹,離譜至極。朱先生說:「李茂生看不出能力,尾隨民進黨跟風鬥爭管中閔倒是挺行的嘛!」綜觀李茂生對於這件事的發言,只是針對台大對於論文解釋一事作出評論,根本沒有鬥爭管中閔,也完全未跟風民進黨,朱先生張飛打岳飛,風馬牛不相及,胡亂湊一通,胡扯這位法學巨擘沒有能力,只能說朱網紅很敢講。
更誇張的,朱先生說:「在法律系教書連無罪推定也不懂,既然沒有能證明管中閔抄襲的證據,還硬是要出來酸,法律系嘴裡掛半天的無罪推論是假的嗎?」李茂生的臉書內容說得非常清楚,就是「不論實質,只論程序」,而且是對「因為只是研討會論文,所以不用去檢視學術倫理問題」這個議題作評論,完全沒有討論「誰抄了誰的論文」,朱先生竟然東扯無罪推定,西拉一個證明抄襲的證據,將毫不相干之事瞎攪一起,明顯誤導社會大眾。
分明不是在講抄不抄的問題,朱先生若非無知就是故意將不相關之事混在一起,恣意說刑事法教授不懂「無罪推定」,這話可說重了。李茂生教授的法社會學、法哲學、法解釋學的功力,在台灣可說數一數二,無罪推定這種簡單的刑事法理論,李茂生有何理由會不懂呢?朱先生敢衝敢講的行逕,讓人嘆為觀止。每個人可以因為立場及信仰的不同,對他人提出合理批評,但扭曲事實而亂講一通,就是惡意的評論。
朱先生甚至過份地說:「不知道李茂生教出過幾個恐龍啊?」朱網紅是基於何種事實為基礎而說出如此猖狂之語?這幾十年來,李茂生作育英才無數,他的學生投身法學理論及實務界,均競競業業在各自崗位上奮鬥,深怕自己不當言行壞了老師的聲譽,李茂生將學問應用在生活的徹底實踐,乃為典範,被指導過的研究生,無一不知。請問朱先生,李茂生教過那一隻恐龍?朱先生如果說不清楚,此無地放矢之惡意誹謗,作了網紅最壞的示範。
身為網紅人物,朱先生不應該在臉書上以譁眾取寵的惡意言論,誤導社會大眾,僅管朱先生與李茂生在許多社會重大議題,有不同的立場,但再怎麼樣也不能恣意批評,請朱先生清楚一件事,倚仗人氣也抵擋不了法律對於惡行的懲罰!
最後,我想告訴朱先生,你這樣PK李茂生是沒道理的。小弟當了律師二十年,也是李茂生教授的學生,在他的啟蒙下,我可是會為這個社會流淚、會為這個社會努力奮鬥。你身為一位網紅,請注意一下自己的言行,始能引領粉絲於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