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說故事來懲罰受刑人
高雄第二監獄與基隆監獄,在今年的母親節及父親節,推出受刑人為子女說故事,錄製成有聲書寄給子女的活動。有些人在監服刑,無法伴隨年幼子女成長,藉由親自說故事的過程,讓受刑人的子女體會父親在身邊的溫暖。對於受刑人而言,若說是促進其悔改的誘因,應該一點也不為過。
過往監獄的處遇,是以「劣等原則」為基礎,「累進處遇」為枝幹,讓受刑人在監服刑過程中,基於脫離劣等環境而願意改善自己的行為,在累積「點數」之後,提升到較好的處遇環境,以痛苦來迫使受刑人改善。較少以親子家人的情感活動,作為受刑人自發性向善的處遇策略。在《監獄行刑法》中,監所對於受刑人常採取的課程,無非是第38條的「宗教活動」、第40條的「演講活動」、第42條的「讀好書」。似乎少有和家人互動的教化措施,頂多將與家人的「接見」或「通訊」,依《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七章以下規定,當作累進處遇後所能夠獲得的恩賜或權利。
根據今年司改會議資料,受刑人再犯的機率,居然高達83.9%。由此可證,單靠懲罰及劣等原則的監獄處遇方式,無法達到教化而令受刑人悔改的效果。類似的宗教或演講等活動,教化功能實在有限。另一方面,人們若認為監獄是一個「人間垃圾場」,視犯罪人為社會不良品都一股腦地塞進去,以一種隔離社會而無害人們的觀點,無視監獄環境劣等到何種程度?無視是否有教化的效果?就算一段時間監獄塞滿了,透過後端放寬假釋條件,提早出監的更生人,也會因為監所教化功能的虛設,隔離無害論的副作用,加上社會一般人側目與排斥,再犯率自然居高不下。
思考監獄教化的一種契機,類似英國的說故事爸爸計劃(Storybook Dads),可以作為參考。受刑人努力地讓自己將故事說得很順暢,這也是一種學習。有許多志工可以協助受刑人說故事的技巧,或是協助製作成床邊故事有聲書。受刑人入監之際,有的子女還在襁褓,有的也許尚未出世;這些受刑人,或曾是逞強鬥狠的大流氓,或過往是年輕氣盛的狠角色,然而在自已的小寶貝面前,也多會舐犢情深而變成溫柔的父親。或許,這是彌補無法陪伴子女成長的歉意表現吧!
父母親犯錯,孩子卻成為無辜的受害者。如果受刑人可以用聲音陪著孩子成長,對於長期處在監獄的受刑人而言,必能成為他們向善的一股溫暖力量。透過親子互動,不僅給予受刑人支持,也是對子女一種愛的關懷。因空間關係無法善盡父親責任,有聲書的方式,卻可讓受刑人與子女跨越時空相會,再次體會為人父的責任感,達到教化的功能,進而與家人產生良性互動,亦可降低出獄後再次走上歧途的可能。如何透過更有效的監所教化處遇政策來降低再犯率,是絕對必要的。像是基隆監獄與高雄第二監獄,如此溫暖而富有人性的做法,應是未來監所教化處遇政策值得思考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