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飢餓行銷,也不能廣告不實?
悠遊卡公司日前宣稱售罄的15,000套波多野結衣悠遊卡(以下簡稱波卡),被議員爆料說才沒有15,000套都以電話賣出,私底下其實有三千張分別以員工認購、企業公關和公關團購的名義被悠遊卡公司暗槓,換句話說公開販售的其實只有12,000套,而悠遊卡公司事後也承認這一點。但在宣傳上,悠遊卡公司卻說:「15,000套波多野結衣公益悠遊卡,悠遊卡公司決議將於2015/09/01的00:00開始,僅接受民眾電話預購」,並且在開賣當日凌晨4點多就被湧入的736萬通電話給搶購一空,如今對照起來,顯得格外諷刺,不僅可能有公平交易法上的行政責任,更讓人懷疑保留的3,000張波卡,是否是為了供人特權買卡?
這種實際販售的商品數量與宣傳不符的情形,其實就是種「飢餓行銷」的銷售手法,過去就有遭公平會處罰的案例,例如某家手機公司在網路上宣稱自己十分鐘之類限量銷售的萬支手機都已售罄,卻被公平會發現當時其實還有約百分之七的庫存,雖然業者說是自己不小心算錯,但還是被以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重罰60萬元。比起上述這個事件,悠遊卡公司卻是連不小心算錯都不是,而是早在一開始就打算把原來要公開給民眾電話預購的15,000套波卡,暗槓個3,000套起來,無論是理由還是數量差距都遠超過上述的手機業者,豈非更應該以公平交易法來處罰!
甚至,在要買波卡的人遠大於波卡實際上販售數量的時候,可以想見少數買到波卡的人,事後轉手可以獲得多大的利益,某位在超商意外買到波卡的民眾,就說自己透過網路轉賣獲得了15倍的價差利潤,在悠遊卡公司本身是屬於半公部門單位的時候,讓少數人可以透過特權以原價購買波卡,而不需要和凌晨的736萬通電話一起排隊,這和圖利這些少數人有甚麼差別?就像是台北市過去元宵節限量發放免費燈籠的時候,總會有排隊拿不到的民眾去區公所抱怨時,卻發現有些市府員工卻能一個人私下暗槓好幾個一樣,這不是特權,甚麼才是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