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新訊 3

餐廳食物不潔導致客人中毒,小心被判刑

之前,有一家鵝肉店爆發食物中毒事件,導致三十多人嘔吐、腹痛、腹瀉、頭暈、發燒之食物中毒情形,負責人遭法院依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判處拘役五十五天,可易科罰金,緩刑二年,應支付公庫新台幣二萬元。

Read More »

公務員被評定年終考績列丙等,得否提起行政訴訟救濟?

可以的。

依據最高行政法院104年8月份第2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二)法律問題的討論。決議認為,憲法第18條所保障人民服公職之權利,包括公務人員任職後依法律晉敘陞遷之權,為司法院釋字第611號解釋所揭示。公務員年終考績考列丙等之法律效果,除最近1年不得辦理陞任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第5款參照),未來3年亦不得參加委任升薦任或薦任升簡任之升官等訓練(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7條參照),於晉敘陞遷等服公職之權利影響重大。基於憲法第16條有權利即有救濟之意旨,應無不許對之提起司法救濟之理。

Read More »

惠普與廣明之反托拉斯訴訟評析

惠普提告廣明光電之光碟機限制價格反托拉斯訴訟案,美國南德州聯邦地方法院近日由陪審團就事實認定部分,作出決定並認定有參與價格操縱,因此判決廣明敗訴。依廣明公開資訊站公告,其就前述反托拉斯訴訟乙案之增補判決(Amended Final Judgment)增補損害賠償金額至4.39億美元,表示不服將提出上訴。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