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被告在警局做筆錄時說謊有罪嗎?
被告偵查階段在警局做筆錄時,可能會遇到警員說:「以上所述都實在嗎?如果說謊可能會觸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喔。」這樣的情況。那麼,倘若被告擔心自己被法律究責,在警局做筆錄時不實陳述,到底會觸犯什麼罪呢?是否真如警員所說,有成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的可能呢?

【著作權】政見也會侵害著作權嗎?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競選總統時,曾發表動物友善政見,其中提到TNVR的概念(Trap誘捕、Neuter絕育、Vaccunation打疫苗、Return原地放養或回置),遭動保團體成員主張侵害著作權,提起刑事告訴,最近經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認為屬於合理使用,做出不起訴處分。

【政府採購】廠商十六年前的採購案爭議也會被停權?
知名系統整合廠商邁達特近日遭內政部移民署依照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刊登採購公報停權
,影響未來一年參與採購案的權利,據報導表示,所涉的標案竟然是十六年前發生的事情,讓人不禁疑惑,行政罰法不是只能追究廠商三年內的違法行為,招標機關為何在本件標案上,能夠把手伸到十六年前呢?
【民事】債權人可否對債務人之拋棄繼承之繼承人強制執行呢?
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且依民法第1175條規定:「繼承之拋棄,溯及於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假若個案上,債權人之債務人過世了,繼承人將繼承債務人之一切權利義務,因此,原則上債務也會由債務人之繼承人承擔,但是若繼承人拋棄繼承權,則不生繼承效力,當然也就不用承擔債務了。不過,現在有一個問題,如果債務人生前曾經將財產贈與給繼承人,但是繼承人之後「拋棄繼承」,債權人可否主張繼承回溯效力,要求繼承人吐回債務人贈與之財產,而予清償債務呢?

【刑事】刑事不受理判決,還可以提起上訴嗎?
前新竹地方法院王姓法官審理一件毒品案件時,無正當理由延宕案件處理時程長達4年6月。而監察委員葉大華在經調查後認為此案審、檢、辯皆有輕忽及延宕成少共犯案件處理程序的違失,司法院及法務部應督導所屬確實檢討改進。並在監察委員新聞稿指出:「…於新竹地院為上開公訴不受理判決後,亦未就該顯然違誤之判決協助提起上訴,有違法律扶助法扶助之意旨。」但是在辯護人已經收到不受理判決之後,還能就「顯然違誤之判決」協助被害人提起上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