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F金融風暴之再回首

從2005年「雙卡風暴」到2008年金融海嘯期間的「連動債風暴」,台灣這些年來發生幾次系統性的金融危機,近年引發最大爭議的,就是銀行不當銷售TRF衍生性金融商品問題,2015年的「TRF風暴」[3]迄今雖然已經五年,然而不少未能受償的被害人,迄今仍在為自己的權利打拼。「雙卡風暴」催生《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連動債風暴衍生《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理由無他,乃因當時法令無法解決此系統性的金融危機所致。

青峰著作權侵權案,一審為何判決無罪?

青峰遭林暐哲訴著作權侵權案,近日一審宣判,雖然檢察官主張青峰未於著作權專屬授權合約到期之前,以書面向林暐哲終止前揭專屬授權合約,然法院認為檢察官舉證不足,判決青峰無罪。這樣的結果,其實不讓人意外,雖然經檢察官起訴的案件,很多都會判決有罪,但本件著作權爭議,另外在智慧財產法院的民事庭審理時,一、二審都是判決林暐哲敗訴,且二審判決在4月初的時候剛宣判,如果民事法院二審也認定青峰沒有侵權,刑事法院一審要認定侵權成立、構成犯罪,恐怕不容易。

從蘇打綠吳青峰案談契約延展及專屬授權

蘇打綠樂團前主唱吳青峰公開演唱自己創作歌曲,遭起訴違反著作權法,引發話題。一般人會覺得奇怪,吳青峰為何不能利用自己的創作呢?或是說,就算授權其他人,既然已終止了,為何還是不能唱呢?這就要提到二個重要概念:一個是「契約延展」的效力,一個是「專屬授權」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