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罪一定要被害人交付財物嗎?

被害人不一定要交付財物,也可能構成詐欺罪。
根據刑法第339條第1項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這個罪叫「詐欺取財罪」,要有「交付財物」的行為,才會成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