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商倒閉將工程款債權轉讓之問題
營造公司承攬建設公司之工程建案,營造公司將水電、消防等發包予下包廠商;若下包廠商已完成工作,尚未給付完工程款及保固期滿,向營造公司請求;然而,因為營造公司在施作過程破產,將剩餘工程款債權轉予第三人工程公司,由第三人工程公司接替其後續權利義務,及承擔其相關保固責任。下包廠商得否主張該債權轉讓為詐害債權,向法院訴請撤銷之?
營造公司承攬建設公司之工程建案,營造公司將水電、消防等發包予下包廠商;若下包廠商已完成工作,尚未給付完工程款及保固期滿,向營造公司請求;然而,因為營造公司在施作過程破產,將剩餘工程款債權轉予第三人工程公司,由第三人工程公司接替其後續權利義務,及承擔其相關保固責任。下包廠商得否主張該債權轉讓為詐害債權,向法院訴請撤銷之?
在打官司前,先行對債務人的財產(例如:不動產)聲請法院假扣押,結果債權人本案訴訟敗訴確定。請問:勝訴的債務人可以就被扣押的行為,請求債權人損害賠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