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成年下修至18歲,您支持嗎? 28 11 月, 2019 1573 Views 民法第12條規定,滿二十歲為成年。刑法第18條規定,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關於民法、刑法認為應負責任之年齡,民法說是20歲,刑法說是18歲;所以,民法關於成年之歲數,是否應該下修到18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