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槍、模擬槍、玩具槍,傻傻分不清楚
立法院已於109年5月22日三讀修正「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條文」,立法院新聞稿說明,本次修正重點為修正本條例所稱槍砲之定義,將特定類型槍砲之管制範圍明確及於所有制式及非制式槍砲,使非制式槍枝比照制式槍枝,以較重刑度論處;修正模擬槍之要件以納管操作槍,並提高相關行政罰鍰金額,違法製造、販賣最高可處新台幣250萬元罰鍰。
立法院已於109年5月22日三讀修正「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條文」,立法院新聞稿說明,本次修正重點為修正本條例所稱槍砲之定義,將特定類型槍砲之管制範圍明確及於所有制式及非制式槍砲,使非制式槍枝比照制式槍枝,以較重刑度論處;修正模擬槍之要件以納管操作槍,並提高相關行政罰鍰金額,違法製造、販賣最高可處新台幣25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