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或被借名者死亡了怎麼辦?借名登記之消滅時效問題
實務上,有可能基於理財規劃,或是合資、合夥、避債、繼承或是其他各式樣理由,將自己的不動產登記在第三人名下,這種情形,有可能屬借名登記情形就實質權利人與被借名登記者之間,關於該不動產登記之狀況,究竟是何種法律關係呢?
實務上,有可能基於理財規劃,或是合資、合夥、避債、繼承或是其他各式樣理由,將自己的不動產登記在第三人名下,這種情形,有可能屬借名登記情形就實質權利人與被借名登記者之間,關於該不動產登記之狀況,究竟是何種法律關係呢?
如果繼承人有數人,被繼承人也沒有遺囑的情形下,基本上依據民法第1144條規定之應繼分比例分配之。實務上,常發生二個問題:第一個是遺產分割後又再移轉給繼承人所生之贈與稅問題,第二個是騙取其他繼承人的印鑑證明去辦理繼承登記的問題。
依傳統習俗,有的阿公阿媽會想要在過逝時,也分一份遺產給長孫。但是,如果只有這樣的「遺願」,卻沒有立下「遺囑」,這樣的遺願能完成嗎?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相關解說,請看影片~喵!
延伸閱讀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