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幹』就一定構成公然侮辱罪嗎?
2021-10-26
來看一下最新的最高法院實務見解,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30號刑事判決意旨:「例如『幹』字一詞,可能用以侮辱他人,亦可能作為與親近友人問候之發語詞(如:『幹,最近死到哪裡去了。』),或者宣洩情緒之詞(如:『幹,真衰!』)」
淺談強制罪的構成要件
2021-10-26
新聞上常出現《被超車不滿反超後急踩剎車 判強制罪拘役40天》、《澆花澆到工人 婦遭提告強制罪》、《趁鄰居洗澡關水塔水源 強制罪嫌起訴》等關於強制罪的報導。在臺灣民間,強制罪可謂雙方在民事糾紛中最容易互相指控的罪名,但強制罪的構成要件究竟為何?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容易觸犯強制罪嗎?
徵人廣告「漂亮女森看過來」被裁罰的案例
2021-10-25
有民眾陳情說某家泡沫紅茶店在臉書(facebook)刊登徵才廣告,內容大致是:「OO徵人辣各位漂亮女森看過來只要你願意,没有經驗没關係歡迎加入我們OO,OO需要你我一起經營…」,這個徵人廣告,因為涉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結果被市政府勞工局調查及提報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會議決議,以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7條要裁罰,後來被裁處新臺幣(下同)10萬元罰鍰,泡沫紅茶店不服不服,提起訴願,經訴願決定駁回,仍不服而提起行政訴訟,還是敗訴。
超跑的惡夢?淺談車子損害賠償的折舊問題
2021-10-25
根據新聞報導,乙駕駛自小客車,在路上擦撞甲已經出廠13年的藍寶堅尼,修理費用中的材料費為91萬5000元,甲便向法院起訴,請求乙負擔賠償損害責任。乙,但法院認為乙在材料費此一項目上只須賠償10%,即9萬1500元(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0年度簡字第117號),這是怎麼回事呢?
山區露營場的末日?淺談原住民保留地的借名登記
2021-10-20
政府為了保障原住民生計,推行原住民行政,劃定了20多萬公頃的土地作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第2項、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只有原住民可以取得原保地的所有權。政府雖然立意良善,但是實務上卻出現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