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新訊 3
法律新訊 4

【刑事】危機處理的「正當防衛」問題

前幾天北捷及誠品南西店隨機殺人案,引起社會大眾的討論,過往此類事件較在其他國家出現,像是美國(族繁不及備載)、日本(2008年的秋葉原隨機殺人事件,死亡7人)、歐洲(2011年的挪威爆炸槍擊事件,死亡77人)、中國大陸(2024年的珠海1111駕車撞人案,死亡38人)等,但臺灣近年來開始發生類似案件。因此,對於這種持有凶器的歹徒,該如何因應及正當防衛的問題,引發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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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訊 5

【商標】自己畫的圖案可以申請註冊成商標嗎?(上)

什麼樣的圖案或文字可以申請商標呢?商標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商標,指任何具有識別性之標識,得以文字、圖形、記號、顏色、立體形狀、動態、全像圖、聲音等,或其聯合式所組成。」、第2項規定:「前項所稱識別性,指足以使商品或服務之相關消費者認識為指示商品或服務來源,並得與他人之商品或服務相區別者。」從法條規定得知,商標可以是文字、圖案、動態、聲音或是混合的產物,但是商標都需要具備「識別性」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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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訊 7

【著作權】機構研究計畫內容能不能作為自己論文使用?

許多大學、研究機構都會以接取國科會或是其他機關計畫以籌措研究經費,支持所屬的教授或是研究員進行研究,而他們也必須撰寫申請書以大學或是機構之名來提出申請,最後在機關審查中擊敗其他競爭對手,順利取得經費。如果申請沒有通過,不僅教授或是研究員未來半年或一年的研究經費會相當拮据,更會影響到他們指導的研究生,許多研究生不僅將協助指導教授作研究視為工作,就研究計畫的內容也是他們的碩士、博士論文,倘若沒有經費,不僅會影響到教授或研究員的研究結果、升等、考核,有時候還會影響到研究生的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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