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計程車司機將乘客丟包在快速道路的法律責任
新聞案例報導,一名溫姓替代役男搭乘多元計程車赴新北市板橋區,疑因踢車門及椅背引發林姓司機不滿,遭丟包在台64線快速道路中和段,後來該乘客倒臥車道遭四台汽車相繼輾過,警方獲報趕抵,發現溫男爆頭身亡,現場血跡斑斑慘不忍睹,運將及四名駕駛均被移送法辦。計程車司機將乘客丟包在台64快速道路,如果乘客因而被其他車輛撞死,運將會有什麼法律責任嗎?

【採購】工程契約漏項之相關問題
一般工程施作,若發生有應施作但是契約卻沒有約定的情形,是否要施作?施作所生費用又要由誰來負擔呢?類似狀況,可能是「工程契約漏項」的問題。

【採購】派遣公司在機關派駐人員的停權問題
政府採購可分為工程、財物、勞務三種,其中就勞務部分,目前不少機關會將人力需求部分或全部外包處理,也就是採取勞動派遣的方式補充機關人力,然由於勞動派遣目前在勞基法以專章、特規處理,過往就有行政院高層異想天開,規定勞務採購的勞動派遣要全數改成「勞務承攬」,規避「勞動派遣」的用語,然被下級機關也就是主管勞基法的勞動部提出不同意見,認為名稱不重要,只要實際上是勞動派遣。然而很多時候,得標的派遣公司履約過程中,派到招標機關的派駐人員也就是派遣勞工發生違法情事時,招標機關會認為派遣公司仍應該負雇主的監督管理責任…

【著作權】論文涉嫌抄襲的免責案例
近年來,以著作權侵權案例攻訐政敵的新聞頻傳,不少政治人物都因學位論文遭控侵權而影響選情,如四年前六都選舉中影響後來總統接班人布局的桃園市長選戰,就被認為是受到了候選人著作權官司影響。然而此種論文的著作權侵權案例,也不是一定就成立,最近就有幾則被控論文抄襲的案例,遭司法機關認為不構成侵權的。

【家事】拋棄繼承不能撤銷再要求繼承!
依據民法第1174條規定,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如果繼承權拋棄了,則溯及於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拋棄繼承要在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辦理。而且,拋棄後就不能回頭以其他理由要求繼承了。有的人可能會主張說自己搞錯了,或被其他人騙了或沒有要拋棄的意思,主張要求撤銷拋棄繼承,可以這樣子嗎?除非舉證真的被騙了,否則是不能這樣主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