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應阻止未成年人無照駕駛
新聞報導指出,17歲張姓少年這個月初,凌晨無照騎車撞上楊姓警員,造成警員頭部重創後來過世。據指出,楊姓警員凌晨與同事分別騎乘警用機車支援處理一起打群架事件,過程中有開啟警笛及警示燈,行經某路口而遭少年無照駕駛撞擊。
在該案件,張姓少年為無照駕駛,警方執行勤務鳴笛,其他駕駛應減速慢行,若有未注意車前狀況或其他過失情形,少年會有民刑事責任。本案確實狀況,仍有待調查,但是對於少年無照駕駛的問題,家長應特別注意。若少年有過失造成警員的死亡,家長幾乎多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依民法第187條第1項前段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同條第2項:「前項情形,法定代理人如其監督並未疏懈,或縱加以相當之監督,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負賠償責任。」雖然有此規定,實務上絕大多數很難以此免除掉賠償責任,原因在於法定代理人沒辦法證明「如其監督並未疏懈,或縱加以相當之監督,而仍不免發生損害」。同條第3項規定:「如不能依前二項規定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被害人之聲請,得斟酌行為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行為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
有關未成年無照駕駛肇事,是一個嚴重的問題。尤其是,有些家長認為子女都這麼大了,就算沒駕照也很會騎,所以沒關係而放縱子女,或是貪圖方便而同意子女無照駕駛,都是非常糟糕的事情。
其本上,無照就是不能駕駛,相當比例而言,未成年人血氣方剛,對安全sense不足,更甚者,對即將發生危險的處置能力也較欠缺,因此比較容易肇事或是發生嚴重的傷亡車禍。無論是對青少年本身而言,或對其他用路人而言,未成年無照駕駛是危險的,家長千萬要管教及勸導子女,不能無照駕駛。發生死亡車禍,父母會傷心難過,若撞到他人而發生傷亡結果,父母也要負擔高額民事賠償。事前預防是很重要的事情,家長不要等到發生事情再來後悔。 請大家告訴大家,家裡有未成年小孩,千萬要阻止他們無照駕駛,這才是真正為他們好,才是愛他們的行為。放縱未成年人無照駕駛,未發生事情是缺德行為,發生事情是違法行為,家長們應謹記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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