聰明用路人如何管好荷包?行人過馬路得走穿越道

近日不少新聞報導指出,交通部將與各地警察機關合作,實施為期一個月的「交通大執法」,將取締五大重點違規,包括:

聰明用路人如何管好荷包?行人過馬路得走穿越道 2

一、汽機車不停讓行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4Ⅱ)

二、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8Ⅱ)

三、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3)

四、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8Ⅰ)

五、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8Ⅰ)

前三項其實頗為常見,因為三不五時就會發生車輛未禮讓行人造成行人事故之情形,不過就執法單位或法院來說,在一些案件中也會認為行人自己不遵守規則,所以在最後論責上,有減輕肇事者責任之情形。或許因此,取締行人違規也成為本次執法的重點,希望行人要足夠聰明,遵守交通規則,保護自己。

所以像是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馬路、未依照交警或燈號標誌穿越馬路者,執法人員可以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各款規定,論以三百元之罰鍰。不過,如果對於現場執法人員開單不服者,除可以提起行政救濟外,也可以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9條規定聲明異議,執法人員若認無理由,應當場製作紀錄交予異議之人。只是面對交通部的加強執法,還是要提醒大家,行人要遵守交通規則,才能當個聰明的用路人,避免被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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