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國內外旅遊相關法律爭議(上)
近年出國旅遊風氣顯著升高,尤其在年底連續假期期間更達到高峰。然而,隨著人流與旅遊活動的增加,相關消費爭議與法律糾紛亦是層出不窮。而海外詐騙、旅遊陷阱與不實資訊的快速擴散,更使旅客很容易在資訊落差下受害。本文將從法律層面出發,介紹並分析各種常見的旅遊爭議。

首先,選擇報團旅遊或是自由行通常是旅客的第一個議題,不同旅遊方式的法律風險差異值得注意。團體旅遊或半自助行的契約對象通常是旅行業者,雙方關係屬於民法上的複合契約,內含承攬、買賣、委任及僱傭等法律關係。若旅程中出現問題,旅客多可透過單一窗口向旅行社主張權利,並以民法第514條之1以下的旅遊章節為法律依據,求償路徑較為明確。反之,自由行看似彈性最高,但旅客與航空公司、旅宿、租車、景點或活動供應者間皆各自成立契約,責任分散,若發生爭議往往須逐一向不同業者尋求救濟。此外,海外業者可能適用外國法令,跨境求償難度更高。因此,最容易讓旅客誤以為風險較低,但實際在法律上較有風險的,反而是自由行型態。
另一個常見的問題就是透過網站訂房的爭議,在現代旅遊安排中,大多旅客透過線上平台完成訂房或訂票。然而,平台多僅扮演媒介,事實上,實際契約還是在旅客與提供服務之業者之間成立。但是,即使平台宣稱「僅提供仲介服務」,仍不得免除基本資訊揭露義務與廣告真實責任。例如,在台灣境內提供住宿服務的旅宿,不論透過何種網站銷售,仍受交通部公告之「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範,平台或旅宿若設定違法的不可退費條款,即使已明示「不可取消」,亦可能不具法律效力。但若透過境外平台下訂,則可能因平台或旅宿未在台灣設立具法律責任主體,而造成消費申訴難以落實。
接續前面提及的訂房議題,許多旅客可能會有關於「定金」的疑問,例如:如果飯店業者規範取消不退定金,是否合法?事實上,在「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第五條中,也詳盡規範有關定金退還的問題,簡單來說,第一,除了國定假日以外,定金不得超越房價的百分之三十;第二,如果旅客要解約,要按照解約到實際住宿日的天數,按照比例退還定金的(超過十四天以上,需百分之百退還定金),也就是說,訂房的時候規定定金不可退還是不合法的!
(待續)
🎵貼心小提醒:法律條文會修正,司法實務會變更見解,每個人的案件事實也不相同,因此本文僅供參考,建議民眾對於任何法律問題作出決策以前,先向律師諮詢。
✨更多法律資訊請追蹤本所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sunriselawyer
✨更多政府採購相關文章資訊請進入 👉https://www.tsaigo.com/
✨更多著作權相關文章資訊請進入 👉https://www.copyrightdoctor.com/
✨更多不動產相關文章資訊請進入 👉https://www.realpropertydocto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