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可以使用「台大」商標作為「讀書會」名稱嗎?

  以前大家可能聽過「台大」跟「台大補習班」的商標權爭議新聞,有人就好奇了,為什麼不能用「台大」這個名稱呢?台大似乎只是一個簡稱,而且甚至還是用「台」而不是「臺」,怎麼會侵權?而最近,新聞報導有個「台大媽媽讀書會」,這樣類似讀書會的團體,會不會也有問題呢?

【商標】可以使用「台大」商標作為「讀書會」名稱嗎? 2
照片來源:Alan Wang /pexels

一、國立臺灣大學是有註冊商標:

  國立臺灣大學創校迄今已長達將近90年,是大家耳熟能詳的最高學府,而且早就有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下稱智慧局)獲准註冊「台大」、「台大TAIDA」、「臺大」、「TAIDA」、「NTU」、「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等商標,而且以臺大的學術地位,早就已經成為台灣人普遍有認知的著名商標。法院也認定,「臺」與「台」為同音異體字,經我國國民長久書寫習慣及使用便利性,「台」早已成為「臺」之替代通用文字,依一般社會通念及消費者認知,該二字多為互相通用,不會因為使用「台」這個字而有所不同!

二、不能以臺大的名字註冊或營利:

  依商標法第68條第1項第1款,未經商標權人同意,為行銷目的,而於同一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於註冊商標之商標者,為侵害商標權。又依同條第2項,為供自己或他人用於與註冊商標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未得商標權人同意,為行銷目的而製造、販賣、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附有相同或近似於註冊商標之標籤、吊牌、包裝容器或與服務有關之物品者,亦為侵害商標權。

  在台大補習班的案件中,最大的問題就是補習班以「台大」的名義行銷、廣告補習班的內容,而法院認為,「雖然就官方網站、Facebook、APP、YouTube、廣告文宣、講義、照片及營業招牌上,有部分有記載『台大補習班』或『台大文教』,惟『補習班』、『文教』均僅是表彰服務之性質,而屬描述性說明文字,並不具使消費者識別來源之功能,自非屬商標,足見被告台大補習班係將與台大商標完全相同之字樣標示於其所屬行銷之」。

  另外,法院也認為,「被告台大補習班,雖係以國、高中生為主,惟國立臺灣大學亦有提供推廣教育、語文學習,甚或為高中生舉辦之人才培育,兩者所提供之教育學習服務,實為高度重疊,其市場並無明顯區隔,自難謂全無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9年度民商訴字第35號民事判決參照)。

  這個案子,第一審法院判決台大補習班構成商標法第68條第1款之商標侵權行為,後續上訴審理中雙方則就本案達成和解!

三、商標的識別性:

  在2025年的時候,另有一家名為「台大運輸」之運輸公司,被臺灣大學認為侵害其商標權而告上法院,雖然法院認為,運輸公司因為產業性質與臺大的學術教育、研究領域大不相同,在機械設備、車輛運輸領域內,臺大並未被台灣人普遍認知為特定商標並達到著名商標程度,所以跟補習班不一樣,沒有違反商標法第68條。

  但是,依商標法第70條第2款,「明知為他人著名之註冊商標,而以該著名商標中之文字作為自己公司、商號、團體或其他表彰營業主體之名稱,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或減損該商標之識別性或信譽之虞者,視為侵害商標權」。

  而這邊的「識別性」是指說,當著名商標使用於特定之商品或服務,原本僅會使人產生某一特定來源之聯想;但當未取得授權之第三人之使用行為,逐漸減弱或分散該商標曾經強烈指示單一來源的特徵及吸引力時,最後該曾經強烈指示單一來源的商標很有可能將會變成指示二種或二種以上來源的商標,或使該商標在社會大眾的心中不會留下單一聯想或獨特性的印象。而且「減損識別性」並不以實際發生混淆誤認或減損識別性或信譽之事實為必要。

  最後,因為運輸公司僅以「台大」二字作為公司名稱,而沒有其他可以讓消費者辨識與臺灣大學產業性質不同的字詞特徵,有減損商標識別性之虞,法院判決運輸公司應該更改名稱,不能再使用臺大的名字(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3年度民商訴字第42號民事判決參照)。

四、那到底可不可以用「台大」的名字來舉辦讀書會?

  最後,依商標法第36條第1項第1款、第3款合理使用的規定,以符合商業交易習慣之誠實信用方法,表示自己之姓名、名稱,或其商品或服務之名稱、形狀、品質、性質、特性、用途、產地或其他有關商品或服務本身之說明,非作為商標使用者,或是為發揮商品或服務功能所必要者,不受他人商標權之效力所拘束。

  所以綜合前面的內容,基本上,只要沒有營利、為類似服務(如教育行業)在未得臺大同意的情況下為行銷行為,也沒有去註冊屬於這個「台大讀書會」團體標章導致減損臺大商標的識別性,或者以各種明示、暗示,向大家宣傳說只要進這個讀書會,你跟你身邊的相關親屬就能進臺大、該讀書會跟臺大有關係等等,混淆其他人對於團體標章跟臺大的誤認,而有損害臺大信譽之虞,只是單純作為名稱使用,有好好與臺大本身區分開來的話,基本上是不會違反商標法規定的!


🎵貼心小提醒:法律條文會修正,司法實務會變更見解,每個人的案件事實也不相同,因此本文僅供參考,建議民眾對於任何法律問題作出決策以前,先向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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