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新訊 3
法律新訊 4

【不動產】管理委員會可否自己當原告向起造人建商請求損害賠償?

一般人會這樣認為:常理而言,管委會應保障社區權益,社區公設損壞時,管委會可以用公共基金進行修繕,社區公設於起造人建商點交後有瑕疵,造成社區住戶使用權益受損,管委會當然可以向建商主張損害賠償。然而,司法實務非必如此看待。這涉及一個民事訴訟上的重要問題:管理委員會有無為全體住戶實體權益實施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之「當事人適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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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訊 7

【刑事】乘客性騷擾空服員的法律責任

最近有一位海關人員對空服員性騷擾的新聞案例。根據報導指出,有位黃先生在搭乘長榮航空從慕尼黑返台班機時,疑似對一名空服員性騷擾,並自稱海關而要求對方下機單獨接受行李檢查,甚至語帶威脅稱「只是給她一個小小的教訓!」,讓空服員心生恐懼。報導進一步說黃員還有其他不當行為及拍攝空服員行為,班機抵台後,該名空服員乃至航警局報案告訴恐嚇及性騷擾。本案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黃員堅決否認全程有肢體接觸,強調拍照事件純屬誤會,僅正常要求空服員到紅線櫃檯受檢等,至於事實真相如何,就有待司法調查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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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訊 8

【不動產】借名登記的不動產被法拍查封了,要怎麼救濟?

阿傑為了降低房貸利息,聽信老友小明引薦的白牌代書毛毛所說的「安排」,將房地借名登記於小明名下,並將銀行貸款轉為小明的名義,每月還款金額果真降低,阿傑頓感輕鬆不少,就這樣過了七、八年。某日,毛毛帶著法院執行處人員到阿傑所住房地進行查封,阿傑錯愕之際,要求查看執行的法律依據,法院人員給阿傑看了拍賣抵押物裁定、執行命令,阿傑這才知道,原來這棟房產借名登記於小明名下的兩年後,小明設定了一個1,500萬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給毛毛,聲請強制執行拍賣的正是毛毛。此際,阿傑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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