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動產】貸款成數不足可以解除房屋買賣契約嗎?
近日新聞報導指出,行政院宣布自9月1日起申貸新青安的貸款不占用銀行法第72-2條規定30%比率限額,這是什麼意思?依銀行法第72-2條規定:「商業銀行辦理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之總額,不得超過放款時所收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之和之百分之三十」,也就是說,銀行放款在不動產項目的比例,不能超過其存款與金融債總和的百分之三十。簡單來說,前一陣子因為銀行貸款緊縮,造成要靠貸款來買不動產的民眾很大的困擾,所以新措施對不動產交易是一大福音。

【不動產】返還借名登記物,是否構成詐害債權行為?
所謂借名登記,是指當事人約定一方將自己之財產以他方名義登記,而通常仍由自己保管證明權利之文件,並保有管理、使用、處分系爭財產之權利,他方允就該財產為出名登記之契約,倘其內容不違反強制禁止規定或公序良俗者,應承認其法律效力,於其內部間仍應承認借名人為真正所有權人。也就是說,我們常聽到的借名登記,其實就是一種當事人間約定「借人頭」的契約關係,出人頭的人叫做「出名人」,借人頭的人叫做「借名人」。

【刑事】告誡戶與警示戶有何差異?如何救濟?
隨著近年詐騙氾濫,政府為杜絕人頭帳戶及截斷金流,在民國113年洗錢防制法特別制定了「告誡戶」此一新制,若將金融帳戶或第三方支付的帳號等違規交給他人使用,有可能被「裁處告誡」,就算不是人頭帳戶,該帳戶也會被列為「告誡戶」。「告誡戶」的設立,可能會讓一般民眾與更常聽見的「警示戶」產生混淆,這二者看似類似,其實從定義、效力到救濟途徑,都有很大的差別。

【刑事】愛情詐騙投資虛擬幣的陷阱
這二天的新聞,假的真愛及假的投資,但真的是詐騙!新聞報導指出,45歲的楊小姐以為在網路上搭訕遇到真愛,卻是傳統假投資詐騙的手法,對方一再叫她投資虛擬貨幣,結果楊小姐匯出數十筆共計50萬元後才查覺有異,配合警方逮獲車手到案;接著,警方根據車手的取款紀錄追查,又發現另外一名婦人也被詐騙十幾萬元。

【行政】聘僱外籍看護條件放寬之社會影響
立法院於2024年年底通過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法,放寬80歲以上長者申請外籍看護不須檢附巴氏量表,然而社會卻有聲音表示修法將會導致聘僱家庭看護的成本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