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幫助詐團之車手、賣帳戶或賣個資者之鉅額賠償問題

最近又有詐團幫助犯,被法院判決要負擔詐團的高額賠償金。根據新聞報導指出,有一位蕭先生擔任詐騙集團車手,僅獲得9萬元報酬,卻須賠償被害人1,331萬多元,因為法院認為車手幫助犯要與詐團其他成員負連帶賠償責任,而且被判刑2年6個月刑期,還要抓去關。

貼鄰居判決書不行嗎?

    個人資料保護法新修正上路後,許多人誤蹈法網,甚至被判刑。最近又有一名男子,因與鄰居不睦,上司.

你的隱私,別人的財富

    使用臉書等社群網站,已經是現代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當我們上傳個人資料時,網站也會根.

個資判賠案例新知

  依據新聞報導,國內出現首件App違反個資法規定判賠案例,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8條、29條規定,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