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實務 Q&A 2018.08

同事不滿他的工作,想跟我交換但他口出惡言說髒話,之後又打傷我 我跟警察說要告他傷害和公然污辱(有證人),他聽到後卻告我亂講說我罵他出門小心和幹字,可告他誹謗嗎?和是否能請領職災?

您好: 一、對方若有傷害、罵人等犯行,有證據、證人,可以提告。若對方又再有類似的行為,當然仍依得依證據補充提告。 三、依勞保局關於職業災害認定函釋,其謂:「有關勞工於上班時間執行職務中與同事發生爭執被毆而致之傷害,應屬職業災害。勞工於上班時間中與同事發生爭執被毆而致之傷害,該傷害如確因勞工執行職務,且無故意犯罪行為,而被毆所致者,應屬職業災害。(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5年1月13日臺85勞安3字第147416號函)因此,符合前述要件的情形,有可能屬職業災害,但若非執行職務中,就不符合要件,此應說明,相關個案應再向主管機關洽詢之。供予參酌,謝謝!

繼承之土地已由過逝者提供建商配合銀行融資,繼承土地的人,如果不配合變更土地擔保人可以嗎?銀行會怎麼做?

您好: 依民法第1148條第1項規定: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第2項規定: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因此,銀行會依此原則辦理,所以要確認繼承人與銀行間的融資行為已達到何種程度?另外,應確認繼承人與建商之間的雙方權利義務的關係,再作後續的判斷。供予參酌,謝謝!

1.如標題,因為自己在家帶小孩沒有收入,想自大陸購買有迪士尼卡通圖案毛巾等家用品來網路銷售,但購入時皆已沒有標籤(剪標了),請問我販賣會違法嗎? 2.台灣代理商可以主張商標權的部分是它有代理的品項(如:毛巾)一律不行嗎?還是要跟它賣的東西一模一樣才不行?

您好: 主要問題還是在所出售商品,是否有合法的著作權或商標權。也就是說,剪標與否不是重點,而是在於原始商品是否有該權利,此涉及是否會有刑事犯罪的問題。至於與代理商的爭議,乃屬民事糾紛的問題,應與供貨商確認之。供予參酌,謝謝!

我司因承接工程向台灣代理商訂購一批網路設備七月份下單,也收到代理商正式發出訂購證明,之中代理商依照到貨順序陸續出貨,但最後一批貨因為國外製造商生產問題無法交貨導致我司工程交期延誤違約,請問我司是否可以提損害賠償

您好: 賣方有依照買賣契約的期限與其他約定條件,交付標的物的義務,就算事後辯稱是因為原廠問題,無法進口等因素,原則上亦得請求賣方依照債務不履行之規定負損害賠償責任。建議蒐集因為代理商無法交貨,所造成無法及時出售商品,所產生的損失等來證明自己的損害,以保護自己的權益。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廠商利用FB粉絲團舉辦線上抽獎活動,參加者中獎後,廠商在FB粉絲團公布中獎者的FB名稱而已,名稱中沒有任何連結可以直接連到中獎者的個人FB,那廠商是否有違反個資法?

您好: 一、依題意,取得或蒐集個資應該是沒有問題的,因為參加活動時,會要求當事人填載相關個資,是由當事人提供,這是一般抽獎活動所必要,否則不知何人得獎。 二、台端所述可能有問題的,是使用或利用其個資的問題。依個資法第二十條規定,在抽獎的特定目的使用,乃法所許。其次,經當事人同意亦可。所以說,基於台端的抽獎活動特性,已作個資的安全維護及外洩的防範,並在參加者填載資料時,事前取得公布中獎者的資訊的相關同意書,原則上應符個資法的規範。供予參酌,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