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公寓大廈設立電動車充電樁的法律問題

關於社區設立電動車充電樁的需求日趨提高,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表示,建築物因應需求應預留充足的充電設備管線及空間,除了已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規定自108年7月1日起申請建造執照之新建建築物停車空間,應依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預留供電動車輛充電相關設備及裝置之裝設空間,後續民眾有裝設充電設備之需求時,即可於預留之空間設置,避免影響美觀及安全。所以說,因為建築技術規則第六十二條修訂,在108年以後興建的公寓大廈建築物,停車空間應依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預留供電動車輛充電相關設備及裝置之裝設空間,應該解決許多社區設置充電設備遇到的問題!

裝監視器抓偷尿尿?小心吃官司!

鄰居間原本以和為貴,但若有了嫌隙,恐怕就難住得安穩,為求自保,裝個監視器無可厚非,但如果是裝在家門外面,其公共社區或公寓大廈裝置監視器,到底是為了居住安全、防竊盜或是監視鄰居或是搜證目的等,不得而知。會不會侵害到別人的隱私權,構成刑法所謂妨害秘密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