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網路販賣仿冒品之違反商標法刑事責任

之前有新聞報導,民眾把不穿的佩佩豬童裝以幾十元價格拿上網販售,結果遭檢警盯上,只獲利十幾元的賣家竟然賠了三萬元和解金才了事。有些被抓的民眾則喊冤,覺得自己只是惜物,而單純想把不穿的衣服,用便宜價格賣給也想省錢的家長,質疑警方為何不去抓那些真正賣假貨的上游?但是這種抗辯只能被當作發發牢騷,畢竟販售仿冒品可能會有違反商標法的刑事責任,警方也只是依法偵查而已。新聞進一步指出,類似這種案件還不少。不過,像這種在網路如果有販賣仿冒品的情況,很有可能會有違反商標法而有刑事責任,當然也可以伴隨著相關民事賠償責任。

「蘇打綠」的商標權可以拋棄嗎?

「蘇打綠」樂團與前經紀人林暐哲的商標權訴訟,近日出現重大轉折,刑事部分,是由「蘇打綠」樂團獲得勝訴,雖經檢察官起訴,然一、二審都獲判無罪,認為專屬授權已經終止,不構成侵權。然民事部分請求返還「蘇打綠」商標權者,均是由林暐哲獲得勝訴,林暐哲近日卻發表聲明,表示要「放棄」商標的所有權,似乎宣告雙方間的一連串爭訟,即將落幕了嗎?

重製他人維他露等商標攝影作品之著作權爭議問題

新聞報導指出,有一家懷舊雜貨店印製維他露、黑松沙士等圖樣做為商店廣告看板,卻被曾拍攝這些廣告商標圖片胡姓作者提告,認為違反著作權法。奇怪,黑松和吉利果之商標權人沒告他,為何是攝影的人告他呢?

日月潭拉魯島的商標權爭議

很多人都去過日月潭,都知道涵碧樓,或許也知道日月潭有座光華島,不過最近在原住民族運動的抗議下,於陳水扁前總統當選後,將地名改回原來當地原住民族所使用的名稱The Lalu(以下簡稱拉魯島),而近日該族則和原民會因為拉魯島的問題槓上了,這次是怎麼一回事呢?

陳嘉行與Momo親子台之「焦糖哥哥」商標爭議廢止事件

Momo親子台表示「焦糖哥哥」為該公司的商標,寄發存證信函給陳嘉行告知不能用「焦糖哥哥」,雙方發生使用「焦糖哥哥」之爭議,目前已有初步結果,經過陳嘉行向智慧財財局申請廢止「焦糖哥哥」商標,據新聞報導,智財局已廢止Momo親子台註冊「焦糖哥哥」商品商標與服務商標。當然,Momo親子台若不服該廢止處分,仍得提出法律上救濟。

太平洋SOGO商標侵權之刑事訴訟案

侵犯智慧財產權,除了侵害專利權、植物種苗權、積體電路布局權,目前已經無刑事責任外,諸如著作權法、商標法、營業秘密法等,均仍有刑責,甚至就營業秘密的刑責近年修法更有加重。前一陣子,有一件商業爭奪其中涉及告訴侵害商標權的案例,跟大家說明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