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判決書看地址找人報復的個資問題
法院公告在網路上的判決書均不會公布當事人的個人資料,但當事人自己所收到的判決書正本,依法會載有「對方」的地址,竟有新聞報導有人依照判決書的地址,找到對方住處並加以報復的事情,使當事人之間的糾紛再添案外案,此類問題,是否違反個資法呢?
法院公告在網路上的判決書均不會公布當事人的個人資料,但當事人自己所收到的判決書正本,依法會載有「對方」的地址,竟有新聞報導有人依照判決書的地址,找到對方住處並加以報復的事情,使當事人之間的糾紛再添案外案,此類問題,是否違反個資法呢?
不知道被告的姓名、地址?怎麼提出訴訟呢?假如某A知道被告的姓名、地址,向某A詢問取得被告姓名及地址,然後到法院對被告提出訴訟。如此取得及使用被告姓名地址的行為,有違反個資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