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收負評可別動粗!
許多店家都會在Google地圖上顯示評價,希望有Google帳號的消費者於消費後給予自己五顆星好評,以吸引更多顧客捧場,也因為評價等級往往影響店家未來的生意,如果遇到給予低分的消費者,店家往往比吃霸王餐的顧客還要痛恨,近日就有個店家因為發現有個顧客給了低分評價,之後又上門,起了衝突,店家竟然將顧客鎖在店內不給走,雙方動起手來,最後鬧到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店家不讓顧客離開的行為構成強制罪,依法起訴,店家雖然抗議顧客也有弄傷自己,但檢察官認為這算正當防衛,並未起訴。
許多店家都會在Google地圖上顯示評價,希望有Google帳號的消費者於消費後給予自己五顆星好評,以吸引更多顧客捧場,也因為評價等級往往影響店家未來的生意,如果遇到給予低分的消費者,店家往往比吃霸王餐的顧客還要痛恨,近日就有個店家因為發現有個顧客給了低分評價,之後又上門,起了衝突,店家竟然將顧客鎖在店內不給走,雙方動起手來,最後鬧到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店家不讓顧客離開的行為構成強制罪,依法起訴,店家雖然抗議顧客也有弄傷自己,但檢察官認為這算正當防衛,並未起訴。
大家都聽過公然侮辱罪,這個公然,向來被認為是在公開場合,或是多數人可以知悉,如果是在封閉環境,像是家裡面、電梯裡面,通常不被認為成罪,換言之,可能也不會有民事責任。法院開庭過程一般都是公開審理,而偵查庭則不公開,依照前述概念,在偵查庭罵人,是不是就沒有法律責任了呢?最近有則判決給了答案。
新聞報導指出,十八歲楊小姐在臉書社團發表朋友的性生活文章,被檢方起訴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一直拿手機拍人家,發生爭執,旁人勸說「不要跟神經病吵架啦!」法官會判有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