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認領的人居然不是我爸?
身分證上父親欄位的姓名,不僅是代表著法律上身份的權利義務,亦是血緣上的連結,然而,當抽絲剝繭後才發現這份連結竟然建立在錯誤的基礎上時,那該怎麼辦呢?
身分證上父親欄位的姓名,不僅是代表著法律上身份的權利義務,亦是血緣上的連結,然而,當抽絲剝繭後才發現這份連結竟然建立在錯誤的基礎上時,那該怎麼辦呢?
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4款規定,勞工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同條第2項規定,雇主應於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關於雇主以此為理由開除員工時,經常發生二個問題,第一個是何謂「情節重大」?第二個是「知悉」的時間點如何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