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三讀通過,修正線上影音平台/app、機上盒等相關規範
在今年年初本所有關OTT服務之文章《您一定用過的OTT服務》中才提到,對於線上影音串流平台(如NEFLIX、愛奇藝等)等OTT服務這種全新的影音收看模式,臺灣尚無法將非法OTT業者納入管制。然而就在今年4月16日,立法院即三讀通過修正著作權法第87條及第93條,針對非法OTT業者侵害著作權之行為準備開罰。
在今年年初本所有關OTT服務之文章《您一定用過的OTT服務》中才提到,對於線上影音串流平台(如NEFLIX、愛奇藝等)等OTT服務這種全新的影音收看模式,臺灣尚無法將非法OTT業者納入管制。然而就在今年4月16日,立法院即三讀通過修正著作權法第87條及第93條,針對非法OTT業者侵害著作權之行為準備開罰。
立法院於3月26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新增訂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下稱道交條例)第35條之1、第35條之2,並修正道交條例第35條、第37條、第45條、第67條、第73條、第85條之2、第8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