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竹市警局法制科某員警謊稱帳號被盜之法律問題

新聞報導指出,三立電視台記者馬郁雯臉書發文遭網友留言辱罵不堪字眼,因此她憤而對網友提告,馬郁雯臉書寫道:「上個月27號晚上,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在直播時募款120萬遭質疑違反政治獻金法相關規定,我身為電視台主跑立法院的記者,在29號上午在立法院採訪黃國昌時提出相關質疑,希望黃國昌回答。

【刑事】網路打嘴炮被告,抗辯說帳號被盜有用嗎?

三立新聞台「揭弊女神」主播馬郁雯因先前在採訪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時,質疑其直播募款120萬元違反政治獻金法,事後臉書粉專引來大批網友攻擊。馬主播在4/11時怒斥:「我尊重言論自由,但不代表你(妳)們可以對我人身攻擊、甚至用惡毒的語言問候我的家人」,並針對其中出言不遜的21名網友提告,還特別強調「這21人一個都跑不掉,我們法院見!」。而在這事件中卻出現意料之外的插曲,這21名網友當中竟有3名是現職員警,分別服務於新竹市警察局法制科、高雄市警察局前鎮分局前鎮街派出所,以及航警局安全檢查大隊,萬萬沒想到,這3名員警均不約而同的用了網路老梗宣稱自己的帳號「被盜用了」。而這種以「帳號被盜」抗辯非自己所為的說詞,在刑事訴訟上真的行得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