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公寓大廈住戶在樓梯間堆置雜物,可能面臨什麼法律問題?

香港宏福苑於11月底發生火災,大火延燒導致百餘人不幸死亡。都會區寸土寸金,建商常常興建高樓層的公寓大廈,以容納眾多住戶。部分公寓大廈住戶會隨意將雜物堆放在樓梯間、走廊等地方,在火警發生時,可能阻礙人員逃生導致傷亡。如果住戶執意這麼做,可能面臨什麼法律問題?

到公寓頂樓透氣看風景,會成立侵入住宅罪嗎?

在家防疫,一定想偶爾出去透透氣,又不能跑太遠,這個時候,大樓頂平台是一個不錯的選擇。但如果樓頂有加蓋建物,且該建物自民國84年前就存在至今,並已出租給他人使用,跑到樓頂平台區域,有無侵入住居的問題呢?此涉及「公寓大廈樓頂平台可否約定專用?」「約定專用範圍及使用方法的正當性」以及「進入該約定專用部分是否即為侵入住居行為?」等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