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請律師了,還需要出庭接受訊問嗎? 8 11 月, 2021 1558 Views 雖然當事人(當事人簡單而言是指原告、被告)依民事訴訟法第68-70條,可以聘請律師當訴訟代理人,代理自己出庭,但依民訴第367-1條第1項規定,自身還是有可能需要出庭接受法院訊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