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代表的親屬可以投標地方政府的採購標案嗎?

現行政府採購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利衝法)為了避免有公務員利用自己的公權力,圖利自己或自己的親屬,設置許多利益衝突的防弊規定,凡是自己任職的機構或是指揮監督的單位,除非法律允許,否則都不能和自己或自己的親屬做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