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點費是否為工資?可否納入計算退休金?
所謂夜點費,指雇主為體恤夜間輪班工作之勞工,給與購買點心之費用。基本上,過往雖曾發生夜點費是否為工資的爭議,但近年來已趨定調。夜點費若屬恩惠性給予,就不納入計算退休金,退休準備金就會變少;若夜點費屬於工資性質,則算入勞工退休金,對勞工較為有利。
所謂夜點費,指雇主為體恤夜間輪班工作之勞工,給與購買點心之費用。基本上,過往雖曾發生夜點費是否為工資的爭議,但近年來已趨定調。夜點費若屬恩惠性給予,就不納入計算退休金,退休準備金就會變少;若夜點費屬於工資性質,則算入勞工退休金,對勞工較為有利。
勞動基準法對工資的定義:「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所稱「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係指符合「勞務對價性」而言;所謂「經常性之給與」,係指在一般情形下經常可以領得之給付。判斷某項給付是否具「勞務對價性」及「給與經常性」,應依一般社會之通常觀念為之,其給付名稱為何?尚非所問。是以雇主對勞工提供之勞務反覆應為之給與,無論其名義為何?如在制度上通常屬勞工提供勞務,並在時間上可經常性取得之對價(報酬),即具工資之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