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繼承人使用遺產房屋的爭議問題

如果有數位繼承人共同繼承了遺產房屋,例如像是兄弟姊妹未婚而過世,由數位手足繼承了遺產房屋,該遺產房屋在未分割前,到底是繼承人大家都能用,還是大家都不能用?若其中一人不滿另一人長期使用該房屋,可以要求把房子要回來?或是把其他使用房屋的繼承人給趕出去嗎?

【不動產】聲請法拍之不動產所有權易主,抵押權人是否應再次聲請?

民法第867條規定,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得將不動產讓與他人。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法律上又稱之為「抵押權追及效」,白話來說就是抵押權是跟著標的物跑,不會因所有權人變更而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