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都可以當遺囑見證人嗎?
當然不是!想也要知道小孩子不行。
但是,還有哪些人不行呢?
當然不是!想也要知道小孩子不行。
但是,還有哪些人不行呢?
大家都知道刑法的責任能力是十八歲,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算是少年,責任與成年人不同,而民法的行為能力則是滿二十歲為完全行為能力人,滿七歲但未滿二十歲則為限制行為能力人,這個十八歲、二十歲的區別,常常弄混不少人,特別是近年公民投票法規定,只要年滿十八歲就能夠投公投了,和選罷法規定滿二十歲才有投票權又不同,讓不少人懷疑,到底是十八歲算大人,還是二十歲算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