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法】補習班打電話招生也會被判刑嗎?

新聞報導指出,某補習班班主任找工讀生撥打未成年徐姓學生家中電話,推銷補教課程,卻被質疑個資從何而來?當事人見對方不願提供真實來源,便對補習班班主任提出告訴。後來法院認定班主任觸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有期徒刑三月,緩刑兩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支付公庫三萬元。

【刑事】青少年加入詐騙集團可能害父母被求償到破產

暑假季節又要來臨,青少年學生有的會想要打工賺點零用錢之類的,切記要找到正當合法的工作來打工,千萬不要從事違法犯紀的工作,尤其是不要想賺快錢或和詐騙集團成員來往,否則,很容易被引誘而陷入未知的危機,或是被利用為小幫手而成為詐騙集團的幫助犯。雖然所有被騙的錢都是被主謀或大哥們給拿走了,但是參與詐欺犯罪的青少年除了構成刑事犯罪,同時可能要負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若有被害人要求償的話,這時父親、母親也可能因此要負擔鉅額的連帶賠償責任,非常划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