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非可歸責於廠商之停工的必要費用補償爭議

政府採購工程,會有不少工程停止執行的狀況,或因變更設計或因居民抗爭或因預備工程未完成等等,各種情形都有。但是,對廠商來講,得標後為了履約,可能已購料或機械租賃或是人員準備等,都已事先投入相當成本,這時該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