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購王LegoKing與LEGO的商標爭議案

「杰特公司」於民國105年5月19日以「LegoKing設計體(彩色)」商標(下稱系爭商標),向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獲准。然全球知名的玩具公司丹麥商「樂高公司」發現之後,發現這和他們以往使用與註冊的「Lego」系列商標(下稱據爭商標)非常近似,馬上提起異議,認為系爭商標不得註冊,智慧財產局審查後,認為樂高公司說的有理,杰特公司系爭商標之註冊違反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1款前段規定:「相同或近似於他人著名商標或標章,有致相關公眾混淆誤認之虞」,所以在107年作成商標異議審定書撤銷系爭商標的註冊。杰特公司不服前述異議審定書的處分結果,提起訴願,經駁回後,仍然不服,因此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起本件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