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防疫工作,你我有責!
為杜絕傳染病之發生、傳染及蔓延,我國本已有制定「傳染病防治法」,而為有效防治此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並因應對國內經濟、社會之衝擊,政府亦於去年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除提供受影響產業及其員工相關紓困補貼與振興措施,對接受相關檢疫者提供防疫補償及租稅優惠,並對為反規定者加大處罰措施。
為杜絕傳染病之發生、傳染及蔓延,我國本已有制定「傳染病防治法」,而為有效防治此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並因應對國內經濟、社會之衝擊,政府亦於去年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除提供受影響產業及其員工相關紓困補貼與振興措施,對接受相關檢疫者提供防疫補償及租稅優惠,並對為反規定者加大處罰措施。
最近新型肺炎病例頻傳,隨著主管機關每一次的記者會,都多了幾個確診的傳染病人,民眾擔心有如同當年SARS一般,惶惶然而不安。不少人質疑明明有許多人去過該類肺炎的源頭武漢旅遊,卻未配合主管機關的防疫措施,想訴諸媒體舉報這些人的姓名,卻被媒體拒絕,這是為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