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佈前情侶性行為私密對話違反個資法被判刑案例
基本上,男女朋友雙方在交往期間,如果有些私密性行為之類的對話內容,分手後千萬不要亂傳,否則可能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簡稱個資法),是會被判刑的。最近就有類似新聞案例。根據新聞報導指出,一位張先生與戴小姐原本是同事情侶,這對男女朋友分手後,還是共同在某單位的教育訓練測考中心受訓,結果張先生心有不甘,竟於分手後扮演「恐怖情人」,將與戴女討論性行為的猥褻對話連同戴小姐大頭貼剪輯成「淫截圖」放在辦公場所讓同事觀覽,戴小姐提告後,法院判決張先生五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及附條件的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