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上訴審可否變更確認之訴的訴之聲明?

依民事訴訟法規定,除了被告同意外,原告要變更或追加訴訟,要符合一定要件。即依民事訴訟法第255條規定: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被告同意者。二、請求之基礎事實同一者。三、擴張或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者。四、因情事變更而以他項聲明代最初之聲明者。五、該訴訟標的對於數人必須合一確定時,追加其原非當事人之人為當事人者。六、訴訟進行中,於某法律關係之成立與否有爭執,而其裁判應以該法律關係為據,並求對於被告確定其法律關係之判決者。七、不甚礙被告之防禦及訴訟之終結者。」

【民事】活動折扣跳票變傳票-喜傑獅確認之訴

筆電廠商喜傑獅,去年11月在FB上舉辦「一讚折一元」行銷活動,因為參與的消費者相當踴躍高達萬人,先是表示「活動貼文遭駭客刪除」強制中止活動而遭質疑跳票引發嚴重公關危機,今年1月時喜傑獅總經理雖再度發文向大眾道歉並宣布會補償。然在日前卻有下單搶折扣的消費者發現喜傑獅竟然向法院提起「確認契約無效之訴」起訴了300多位買家,讓喜傑獅再度受到砰擊,也讓網友們譏諷說「從跳票變傳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