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恐怖情人用AirTag來追蹤另一半的法律問題

新聞報導指出,某甲把Apple AirTag定位追蹤器裝設在乳膠枕內,寄給女友乙當作生日禮物,實際上卻是在監視她有無每晚回家。數月後乙女想要更換清洗枕頭套,竟然發現乳膠枕內藏有定位追蹤器。在這個案例,甲男將Apple AirTag定位追蹤器裝設在乳膠枕後,寄給乙女當生日禮物,送禮物的本意是好,但假如放個追蹤器在裡面,那可就嚇鼠人了!甲男透過自己手機內的應用程式APP,竊錄乙女是否回家及其生活作息與動態,這樣的行為構成什麼犯罪呢?——「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

看護不得無故拍攝及外傳被照顧者生活影片

不論是外籍或本國籍看護,在對待被照顧者時,要將心比心,如果被照顧者沒有同意被拍攝影片,請千萬不要未經同意拍攝;其次,若被照顧者自身生活相關狀態,並沒有同意被公開,也請尊重切勿公開。若未經同意,因為好奇或惡整或其他無正當理由之目的,無故拍攝被照顧者隱私生活影片進而將其公開,有可能構成違反個資法及刑法散布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而且從這個案例看來,判刑六個月還蠻重的,提醒全國看護人員留意喔!

醒世的怪怪案件

刑法第315條之1第2項規定:「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